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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COG脱硫废液提盐工程(KLLGG202004)招标公告

时间:2020-07-23 09:01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焦化COG脱硫废液提盐工程 ,招标人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 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为柳钢焦化厂建设一套120立方米/天的PDS钠法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工程(工程同时满足传统催化法络合铁催化法PDS焦炉煤气脱硫工艺所产混合废液提盐要求),对柳钢焦化厂焦炉煤气脱硫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液进行提精盐操作,以提取回收主产品硫氰酸钠及副产品硫酸钠+湿硫磺或硫酸钠+硫代硫酸钠。

2.2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焦化厂内

2.3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含地下旧基础破拆、建筑地下基础(桩基工程)及详勘、界区内地坪、道路、给排水、建设垃圾处置等)与安装工程施工(含红线外指定点到红线内的各种动力能源、介质管线,红线内脱硫废液、提贫液和废水送至指定点管线及支架的设计与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计划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并同时符合(1)和(2)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1411日至招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有1项以上正常运营一年以上(至招标截止日止依然在正常运行)的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建设总包、设计或BOT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证明为准。

3.3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1项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设计业绩

3.3.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中途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人。

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6个月(20202月至20207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不良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6
联合体最多不超过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对该工程项目总负责。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730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3.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4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GXKL0772@163.COM

4.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08121400分至14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81214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http;//220.173.106.246;8888)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2-2595957

项目咨询人:韦海波

电话:0772-2995075

 

电子邮件:GXKL0772@163.CO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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