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生产指挥中心大楼工程红线内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KLFCG202009)招标人为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生产指挥中心大楼工程红线内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生产指挥中心大楼工程红线内道路、停车场建设,新建沥青面层道路总面积约为10710㎡。其中中间主干道面积约2380㎡;西部停车场区域道路面积约3710㎡;指挥中心区域道路面积约4620㎡。新建沥青面层地坪面积约4280㎡。新建路缘石总长度约为2500m。 2.2招标范围:生产指挥中心大楼工程红线内道路、停车场建设,本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4要求工期:两个阶段建设工期均为30日历天(第一阶段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第二阶段自招标人发出第二阶段建设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拥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或施工资格。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当投标人(或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或定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班组人员发生不符合其职业行为或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时,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给予更换。 3.4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人。 3.5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2月25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与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GXKL0772@163.COM邮箱;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7室,2021年1月8日10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
7. 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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