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KLC20213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每年,服务期为两年。 最高限价:80万元/每年,服务期为两年。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服务1项,服务期为2年。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综合部 方式:①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购买磋商文件;②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至指定账户并将授权书、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开票信息等传真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548号 联系方式:陈世宽,0771- 6526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欧明聪,0771-3482237 3.项目联系方式 见采购人信息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