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长材系统长材成品库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长材系统长材成品库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 2.2服务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初验之日止。 2.3建设规模: 2.3.1 汽车转运库:库房总长由为453m,基本尺寸L×B×H =453m×(33.3m×2)×20.3m,建筑占地面积约为30998.9 m2,总建筑面积约为31253.2m2(含库内砖混结构值班室及办公室等辅助用房),单层两跨双坡刚(排)架结构,库房四周1.2m以下砖墙维护,1.2m以上压型钢板围护,电动推拉门,库内道路为钢筋砼地面,其余地面为石渣,屋面有组织排水。厂房内每跨设置五台(预一台)25t电磁吸盘起重机,轨顶标高为15m。 2.3.2 火车发运库:库房总长为350m,基本尺寸L×B×H=350×30×20.2 m,总建筑面积11215m2,单层单跨双坡刚(排)架结构,库房四周1.2m以下砖墙围护,1.2m以上压型钢板围护,电动推拉门,库内钢筋砼地面,屋面有组织排水。铁路距厂房柱中距离为4.5m。厂房内设置一台25t电磁吸盘起重机,四台25t(12.5t+12.5t)电磁吸盘起重机,为双驾驶室,轨顶标高为12m。 2.3.3 库内新建辅助用房:在库房出入通道口处及库房内适当位置设置办公室,管理室,变电所等; 2.3.4 配套电气,通讯,给排水等辅助设施; 2.3.5 异地重建新建棒线区域3#污水提升泵站,建成运行后,拆除旧站,并连通新旧站介质管路及红线外管网。3#污水提升泵站拆除后地面达到5.3米,拆除后的设备运输到发包人指定的位置(5公里范围内),并清理表面。 2.3.6 扩宽后棒线二路至钢铁大道的连接段(跨越铁路道口),无施工图,现场签证处置。 2.3.7 总平布置,道路运输。 2.4检测质量要求:检验检测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按规范和相关规定完成该工程招标人委托的检测任务,并在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个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若正式报告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应及时出具中间报告,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2.5招标范围(检测项目):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年版),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道路桥梁检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6)建筑幕墙工程检测;(7)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8)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9)砂、石常规检验;(10)混凝土、砂浆检验;(11)墙体材料检验;(12)简易土工检验;(13)混凝土掺加剂检验;(14)防水材料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5)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等。 标段一专项检测:(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道路桥梁检测;(5)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6)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 标段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检验;(5)墙体材料检验;(6)简易土工检验;(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8)防水材料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9)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资质范围)。③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合同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 3.4 本地化服务要求:要求投标人在工程检测所在地(防城港市)有: ①固定的检测场所(持有证见取样检测资质); ②固定的检测人员(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并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保); ③满足所承接检测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④异地检测机构需通过计量认证,其检测操作人员、授权签字人及设备与检测机构本部均不得共用,同时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资质条件。异地检测机构不能开展超越其资质认定证书范围的项目检测(异地检测机构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办理完属地备案手续,否则作自行弃标处理)。
3.5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3.6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7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5月28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2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1年6月1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7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6月11日10时 00 分。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