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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钢铁棒线厂普棒生产现场除尘项目建设工程(KLFCG212003)招标公告

时间:2021-06-15 15:22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钢铁棒线厂普棒生产现场除尘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编号:KLFCG212003,招标人为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进行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大道199号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棒线厂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2建设规模:投标方对全套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全面负责。安全要求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指标达到环保行业标准及招标方的要求。

2.2.1每产线除尘工作风量:≥260000/h

2.2.2除尘系统排放口及除磷口、粗中轧每架轧机出口收尘罩1米范围粉尘排放浓度达标≤8mg/N

2.2.3除尘器本体漏风率≤3%。

2.2.4除尘系统噪音≤85分贝

2.3要求工期:

2.3.1系统设计及设计审查: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初步设计,提交招标人审查。

2.3.2设备订货及运输: 合同签订起,120天内完成

2.3.3安装调试及试车: 招标方指定的开始时间起,70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详勘、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含相应地基处理、桩基工程(若有)、界区内地坪、道路、建设垃圾处置等)与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其中:

1)本工程包含两套1#、2#普棒各一套旋涡式湿法除尘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详勘设计、购置、制作、运输、施工、试运行、验收等全过程的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装范围内的土建(含地基处理)、安装、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通信、装修、环保、道路、照明等建安施工,且包含场地平整清理、垃圾清理(废弃建构物、管道、钢结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清理)。

2)本工程土建施工包含两套1#、2#普棒各一套旋涡式湿法除尘器基础、除尘风机(含电机)基础、烟囱基础、管架基础及其它配套设施基础等的主要土建施工内容,具体位置在工程施工前需发包与中标单位在施工时进行现场确认位置。

3本工程设备施工包含两套1#、2#普棒各一套旋涡式湿法除尘器安装、吸尘罩安装、除尘风机(含电机)安装、烟囱安装、除尘进出风管管路安装、管架安装、除尘器进排水管路及其阀门及过滤器安装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机、电、液主要设备安装及防腐刷漆内容,其中所有管路安装需根据图纸(包括管路零部件图纸)及管路材料现场切割焊接制作并安装;同时还包含此工程所有备件、材料、干涉构建物、废品的拆除、装卸、运输以及工程完成后场地、厂房结构、安全设施的恢复等内容,具体详见设备图纸。工程施工前需发包与中标单位在施工时进行现场确认位置。

4)由投标方进行详勘,异常地质处理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处理费用双方核算后由招标方负责。

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承包人在施工分包过程中选择的建安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具有1项或以上已竣工验收旋涡湿法除尘项目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3.3 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至少有1项除尘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3.3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 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622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1769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7,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7610 00 分。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2室

联系人:梁工、唐工

联  系  人:韦海波

电话:0770-2092205/0770-2092210

电        话:0772-2995075

 

电子邮件:KL0772@126.CO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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