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焦化一干熄焦改造项目之干熄炉炉窑更新工程,招标人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 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柳钢焦化厂一焦干熄炉自2007年投用至今已运行14年,在2020年12月份的年修中发现干熄炉入口及料位计附近砖体多处变形开裂、脱落,内部冷却段、预存段、牛腿段上部的耐材达到使用寿命,损坏较严重。针对干熄焦的工艺、炉内耐材状况,为使干熄炉能长期稳定的正常运行,延长炉内耐材的使用寿命,减少炉内耐材检修时间。现委托承包人提供对一焦干熄焦炉体内部进行耐材改造的设计、供货、施工及烘炉指导。 2.2建设地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内。 2.3招标范围:对柳钢焦化一焦干熄炉炉窑更新:本工程涉及生产单位危化品生产区域,施工时间区段安排必须服从生产单位生安全调度,逐步实施施工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4 计划工期:耐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施工周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从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的第二天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应事先通知业主方,选择的建安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邀请的合格建安施工单位需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建安施工单位,业主方对施工分包招标结果有否决权。)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或以上)干熄焦炉窑成套砌筑或翻修的业绩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5.2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3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6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1年7月1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七楼702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7月12日09时 00 分。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网上发布、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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