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涉税文书信函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SW-GXKLD20213001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联系人:包晓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1-348223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工 0771-3806659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25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包晓华 0771-3482237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涉税文书信函邮寄送达服务项目(GXSW-GXKLD20213001)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品目:邮政与速递服务 行业划分:商务服务 预算金额:每年30万元,服务期限为2年。 (二)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提供中国大陆地区的快递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标准快递、经济快递等服务;及与上述服务相关的附加服务。预算金额为每年30万元,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南宁邮政通信指挥调度及职工培训中心大楼 (四)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提供中国大陆地区的快递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标准快递、经济快递等服务;及与上述服务相关的附加服务。预算金额为每年30万元,服务期限为2年。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纳税人税务发票票仓管理、催报、催缴等工作是税收征管与税收执法的重要环节,为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执法风险,减轻税务工作人员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拟以邮寄方式向纳税人投递送达相关税务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作为南宁市国家机关公文唯一处理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企业,将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的相关税务文书邮寄送达提供专属服务。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采购邮寄送达服务。 (六)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
(七)公示期限: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止。 (八)网上查询: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xkl.com)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