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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4号制氧机工程配套4号机组土建安装施工工程(KLFCG212008)招标公告

时间:2021-08-31 17:26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4号制氧机工程配套4号机组土建安装施工工程(项目编号:KLFCG212008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3号、4号制氧机工程配套4号机组土建安装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一依据发包人提供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制氧系统4号制氧机工程的设计图纸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地基处理(含桩基)、主厂房、110kV变电站(含所属的电缆隧道)、循环水泵站(含配电室)、循环水冷却塔(混凝土建筑)及水池、仓库、主厂房内设备基础、主厂房外设备基础、钢结构(含公共管廊)、屋面及室内外装修、公辅设施(含地面或地坪以下部分的水管等,不包括消防系统)等。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的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二4号机组空压机系统及空气过滤器安装、氮水预冷系统、分子筛纯化系统、分馏塔系统(包括系统内各分馏塔工地焊接对接工作、贫氪氙、粗氖氦系统)、增压透平膨胀机系统、空气增压机系统、氮压机系统、液体储存及应急后备系统(不包括常压平底储槽本体安装施工)、球罐系统(不包括球罐本体安装施工)、电控系统、空分系统储槽系统球罐系统至公共管网所有管道、电气系统、水处理系统、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工程内所有工艺管线安装(含红线外公共管网、地面或地坪以上部分的水管,不包括消防系统)、设备防雷接地、氧气管道接地系统、仪表接地系统等,完成采购、施工、技术服务、检测试验(不含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单试、联试、无负荷联动试车及配合热负荷试车直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等全过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企沙工业园

2.4要求工期:标段一: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进场施工标段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进场施工

2.4.1标段一: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开始基桩施工,30日历天内基桩施工完成;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10日历天内分馏塔基础具备交安条件;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30日历天内储槽、球罐、预冷纯化系统设备基础具备交安条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0日历天内主厂房具备交付安装条件(行车已就位、屋顶已封闭,以不影响安装为准);

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90日历天内空压机、增压机设备基础具备交安条件;

6、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90日历天内110kV变电站(含所属的电缆隧道)具备交付安装条件(以不影响安装为准);

7、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90日历天内循环水泵站(含配电室)、循环水冷却塔(混凝土建筑)及水池具备交付安装条件(以不影响安装为准);

8、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20日历天内所有道路交付使用。

以上节点未完成的,按照合同中《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工程(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版2)》有关条款考核。

2.4.2标段二:

1、分馏塔基础交安之日起142日历天内分馏塔系统安装完成、试压查漏完成;

2、110kV变电站(含所属的电缆隧道)交付之日起62日历天内配电室设备安装完成,具备送电条件;

3、空压机基础交安之日起93日历天内空压机组安装完成,具备单机试车条件;

4、分馏塔基础交安之日起224日历天内4号机组在裸冷完成、珠光砂充填完成的前提下,调试出氧。

以上节点未完成的,按照合同中《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工程(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版2)》有关条款考核。

2.4.3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标段一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标段二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点要求):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2)压力管道GC1安装资质。

3.2标段一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标段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当投标人(或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或定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班组人员发生不符合其职业行为或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时,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给予更换。

3.4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其中标段一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标段二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

3.5 业绩要求:

3.5.1标段一业绩要求:无

3.5.2标段二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国内具有3套(含)以上40000Nm3/h(或以上)空分装置安装施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6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97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19229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7,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92210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kl.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2室

联系人:梁工、唐工

联系人:韦海波

电话:0770-2092205/0770-2092210

电话:0772-2995075

 

电子邮件:KL0772@126.CO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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