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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5号矿石料场施工工程(第二次)(KLFCG212005)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26 11:10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5号矿石料场施工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KLFCG212005)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5号矿石料场施工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输入系统、4号、5号矿石堆场、原料输出系统、供配电及自动化控制设施、过程检测与电讯设施给排水设施、通风除尘设施、区域内综合管线及道路等设施

2.2招标范围: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工程施工内容及发包人所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场系统4、5号矿石料场轨道基础及辅助工程、转运站(A9、A10、B9、B10)基础及相关设施施工、配套皮带通廊及基础施工、高压配电室施工、供配电及自动化控制、过程检测与电讯给排水、相关公辅设施、配套维修间和备件库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包括桩基和土建、三电)施工(由发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施工内容)

特别说明:(1)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原料场系统4号、5号矿石料场工程施工图纸。(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部分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具体见合同中第5条款《设备、材料供应方式》及施工图中材料表或订货表);(3)本工程属边建设边生产的施工环境,现场相关措施需承包方综合考虑。

施工过程的所有措施;施工所需的临时组装场地及吊装场地的平整,使用结束恢复原貌;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设备包装材料等垃圾(金属材料除外)均由投标方负责运出厂区自行处置,涉及到拆解分类的由施工方负责拆解分类后,金属材料垃圾运送至发包人指定位置。 施工结束场地平整要求:按标高5.3对工程范围红线内区域进行平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做调整。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4要求工期:365个日历日指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2016的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8000千万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5.2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23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1121709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7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121710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kl.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2室

联系人:梁工、唐工

联系人:韦海波

电话:0770-2092205/0770-2092210

电话:0772-2995075

 

电子邮件:KL0772@126.CO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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