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柳钢高炉煤气回收利用1×135MW发电项目之检测工程(项目编号:KLLGG213002),招标人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钢高炉煤气回收利用1×135MW发电项目之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117号。 2.2服务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300平方米,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投资约16400万元人民币。 2.3.1 1套440t/h超高温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煤气锅炉及配套辅机(包括煤气系统、烟风系统、燃烧系统、点火系统、烟气干法(SDS)脱硫SCR脱硝超低排放系统等)、1套135MW超高温亚临界带一次中间再热冷凝式汽轮机组及配套辅机(包括热力系统、除氧给水系统等)、1套150M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辅机。界区内生产性建构筑物(主厂房、循环水泵房、冷却塔、化验室、烟囱、锅炉基础及炉后设施、新旧主厂房封闭式通廊等)。 2.3.2 对220kV盘龙站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3台主变更换为220/110/35kV三卷变压器,新建一座110kV配电楼,作为新建发电机组的并网接入点。 2.3.3 在1#软水站新建两套50t/h的超滤+两级反渗透+EDI膜处理除盐水系统,通过压力管道供应至热电3#站及热电2#站。 2.3.4 新建一条A区与老区的电力通廊,在钢厂变与新110kV变电站之间新建一条110kV电压等级联络线;将动力厂热电3#站的1#-3#发电机组转接到老区220kV钢厂变;从1#软水站新建的除盐水站敷设两条除盐水管供应至热电3#站,预留至热电2#站接口;从120t转炉地磅附近的氮气管接DN80的无缝钢管经煤灰沟至1#软水站。 2.3.5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围墙、电站大门、地面绿化、硬化、道路照明等。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构筑物、建筑物、电缆沟、消防沟、围墙、防洪沟、护坡、场平、硬化、排水沟的新建。 2.4检测质量要求:检验检测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按规范和相关规定完成该工程招标人委托的检测任务,并在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5个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若正式报告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应及时出具中间报告,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2.5招标范围(检测项目):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年版),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设规模”的全部施工范围内包含的工艺设备、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系统、管网系统、除盐水系统、道路、附属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的工程施工检测,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专项检测项目: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 ■混凝土、砂浆检验■墙体材料检验■简易土工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材料检验 ■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漆、涂料、玻璃、石材)性能检验 ■建筑节能检测 ■其他: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 ■桩基工程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具备消防设施检测相关资质;具备防雷检测相关资质;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工业建筑检测工程业绩 1个,或具有1个检测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的房屋建筑检测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需提交合同及竣工报告)。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异地试验室要求:须满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规定,异地试验室还需提供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异地试验室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检测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3.6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满足本项目及检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2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5.1 投标人应于2021年12月2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开标室,2021年12月29日10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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