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贵港烟草本级机关大院零星维修项目施工,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烟草本级机关大院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GGZC2022-G2-146-KLZB 建设地点:贵港市烟草公司大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贵港烟草本级机关大院零星维修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招标控制价:405378.52元 工期:30日历天。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履行本次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资金、设备、技术和专业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9、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0、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11、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网站存在不良行为信息,不具备投标资格。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2年8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8月24日止(工作日),发售时间为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详见附件一);②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将不予以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厅(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材料通过核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9月7日9时0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厅(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开标 七、公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37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5-2938778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项目联系人:叶杰萍 联系电话:0775-4563700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2777669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附件一: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招标人): 本单位郑重承诺,经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我单位近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裁决判决,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在采购相关违法失信名单和不良行为处罚限制、禁止期内。在采购项目开标前,若发现我单位存在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条件所禁止的不良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