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建安工程(项目招标编号:KLLGG232005)招标人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建安工程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炼钢厂,建设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生产厂房及配套生产设备设施。 2.3工程范围及要求: 本工程拟对中金公司老区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技术改造工程之炼钢系统(原有炼钢生产厂房改扩建,包含改造范围内原有厂房结构的局部托梁拔柱改造及加固等)范围内的土建基础、建筑物、钢结构、电气、仪表、消防、通风、给排水、电信及通信、监控、地坪、道路及公共辅助设施等进行建安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新建或扩建厂房结构及建筑,原有厂房废旧结构及废旧建筑物拆除(含地下基础和地坪部分),原有能源介质管线的迁移改造废旧管线拆除,原有支架及基础等设施的加固或改造(含托梁拔柱),新增各主体工艺设备设施土建施工、安装施工(成套设备供货包安装除外),新增管线支架基础等施工,新增配套水系统、除尘系统、液压系统、通风系统、高低压供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消防设施完善、计量设施新增及完善,配套建设车间值班室、操作室、配电室,本工程范围内道路及排水施工(含本工程范围内原有设施的完善)、桩基施工及桩头破除、地基处理及深基坑开挖支护等。 1、本建安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厂房建筑及结构、设备基础、供配电、水系统、除尘系统、电气仪表、管道等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1)新建或扩建厂房建筑及结构 (2)深基坑支护及托梁拔柱施工(其中: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另由发包人委托岩土资质单位完成,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方案的专家论证由承包人完成) (3)厂房照明 (4)新建3台合金熔化炉系统 (5)3套AOD炉设备升级改造(配合设备厂家完成少量的钢结构及土建基础施工) (6)石灰上料系统 (7)新建1台两机两流板坯连铸机 (8)新建1台60t LF炉 (9)现有60t LF精炼炉升级改造 (10)配套的钢包冷修热修 (11)水处理系统 (12)除尘系统(包括除尘管道、支架及除尘罩的安装) (13)通风空调系统 (14)供配电系统 (15)SVG+FC(补偿器配电楼) (16)总图运输及道路给排水 (17)外部管网及桁架 (18)动力能源管道系统(氧氮氩、压缩空气、煤气、蒸汽等) (19)消防系统 (20)通讯、网络、监控系统 (21)自动化仪表及计量 (22)现有墙皮及屋面彩瓦拆除及更新 (23)回建简易焦炭棚 (24)本项目范围内原有旧基础破除(含地下部分)、桩头破除、地坪等破除及完工后的恢复,原有厂房废旧结构及废旧建筑物拆除(含地下基础和地坪破除),原有支架及基础等设施的加固或改造,旧煤气管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及封堵、新煤气管敷设及碰口,参观通道、地坪、安全栏杆等其他未述及的施工内容。 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炼钢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要求工期:施工工期为36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从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的第二天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已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甲级(或以上)资质,未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冶金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5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6 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且不少于3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4月7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2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第一会议室,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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