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合金公司柳江区思荣矿区风光一体新能源发电站项目 二、项目编号:KLFCG233003 三、背景原因: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绿色转型发展的要求,以环境为本,通过工艺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及推动太阳能发电项目等措施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根据国家发布《关于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鼓励结合沙漠、戈壁、荒漠、荒山、荒土、沿海滩涂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和矿山排土场等废弃土地、油气矿区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智能光伏电站建设。结合以上通知,合金公司计划就位于柳江思荣矿区开发建设风光一体新能源发电站项目,为引入有实力的合作方,特此发布此公告征集合作方投资建设该新能源发电站项目,合金公司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采购绿电,具体如下: 四、拟建光伏发电站项目基本情况 (一)合金公司基本情况 合金公司成立于1959年(前身为“八一锰矿”),是柳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14亿元,登记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八一街八一路。主营业务是铁合金冶炼,冶金设备设计及制造,机械设备制造以及其零配件制作、安装、销售、维护、保养及修理,第三产业开发等。 (二)地理区位、范围、面积、线路情况 1.地理区位、范围、面积:本项目位于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属于合金公司思荣矿区,范围约2598亩,请有意向投资合作方到合金公司详细了解项目用地情况,制定项目建设方案。 2.供电线路:本项目计划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接入并网,投资合作方自行解决供电线路(原有一条35KV线路通廊,需进行改造,必须达到接入并网条件,但不限于线路、间隔、新增设备等,其所有费用由投资方承担),将项目区域所发绿电输送至合金公司冶炼厂生产厂区进一步消纳。 五、合作模式 (一)意向投资方结合本项目土地情况自行选择项目的建设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集中式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发电建设模式,所选择的建设模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合金公司对投资合作方所采取的发电建设模式不作任何指导性意见。 投资方应确保新能源发电站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如项目建设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资方自行承担。 (二)通过公开征集合作方并采用择优遴选的方式,选取1家合作方投资开发本新能源发电站项目,征集方合金公司提供建设新能源发电站项目用地,同时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全额采购绿电。 (三)在合作期限内,投资合作方负责屋顶以及本项目涉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项目涉及土地和屋顶的现状有改变,或者因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要求进行整改,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投资合作方自行承担。 (四)合作期限内,合作方不能要求合金公司及上级相关方提供相关的项目担保。 (五)合同履行期满或者合同解除终止后,合作方应在30天内将发电站项目除移交给合金公司外的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清理完毕,否则,由此产生清理恢复的所有费用由合金公司从电费中进行抵扣。 详见遴选文件。 六、资格要求: 6.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电力销售资质、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站项目等相关资质和技术(若有,具体以行业监管制度为准),确保项目所发电力可以销售给合金公司;合金公司负责提供项目建设的场地,并配合合作方做好项目相关建设的报批报审手续。 6.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竞标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负责做好资金筹集筹划,能独立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6.3履行决策程序:合作方已就本次合作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其他法定程序。 6.4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等相关能源介质由合作方向合金公司购买,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6.5项目建设完工后,本项目运营期内的维保业务,按照市场同等条件下,合金公司优先享有项目维保业务的承包资格。项目维保业务另行签订维保合同明确权利、业务,需要合作方负责培训指导等。 6.6合作方来函对所报的建设规模(装机容量)进行澄清,凡达不到遴选方案的建设规模(装机容量)的进行相应惩罚,即罚没履约保证金或降低购电价格,具体在商务合同中约定。 6.7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遴选文件的获取: 7.1发售时间: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7.2发售地点: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7.3(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遴选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遴选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遴选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7.4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遴选文件)的投标人(遴选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遴选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遴选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遴选人)自己承担。 八、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 8.1投标人(遴选人)应于2023年12月6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七楼开标室,2023年12月6日15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投标人(遴选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遴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