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金公司轧材厂新增一座步进式双蓄热加热炉工程之建安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KLLGG232006)招标人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金公司轧材厂新增一座步进式双蓄热加热炉工程之建安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金公司轧材厂新增一座步进式双蓄热加热炉工程之建安工程(第二次) 2.2工程概况: 2.2.1本工程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区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热轧厂 ,建设一座步进式双蓄热加热炉及配套生产设备设施。内容主要包括:加热炉设备基础、深基坑开挖、支护以及配套公辅设施建筑结构施工,原有厂房托梁拔柱改造,原有能源介质管线迁改,原出炉辊道改造,操作室搬迁,水电气、仪表及控制、消防、通风、给排水、通信等系统的建安施工。 2.2.2工程范围及要求: 1、本建安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分系统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1)加热炉本体所有设备基础,含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托梁拔柱施工。(其中: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另由发包人委托岩土资质单位完成,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方案的专家论证由承包人完成) (2)升降横移设备基础及设备安装。 (3)出炉辊道改造及基础施工。 (4)原有操作室相关动力能源介质管线迁改、电缆迁改等。 (5)新增水泵房、水处理系统,明确水处理冷却塔、过滤器设备由甲方供货设备厂家安装,以设备法兰为界。 (6)烟囱 (7)供配电仪控系统安装调试。具体分界详见(加热炉区平面布置及装料辊道接点订货图) (8)值班室、操作室、控制室等 (9)鼓风机房 (10)通风系统 (11)高炉煤气、软水、净环、浊环水、事故水、蒸汽、压缩空气、氮气等动力能源介质,与加热炉本体安装分界详见(加热炉区平面布置及装料辊道接点订货图) (12)给排水系统 (13)消防系统 (14)通讯、网络、监控系统 (15)本项目范围内原有旧基础破除(含地下部分)、桩头破除、地坪等破除及完工后的恢复,原有厂房废旧结构及设备拆除(含地下基础和地坪破除),原有支架及基础等设施的加固或改造,旧煤气管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及封堵、新煤气管敷设及碰口,参观通道、地坪、安全栏杆等其他未述及的施工内容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清单+让利比率招标 2.3工程施工要求及说明 (1)主要深基坑一览表
(2)深基坑支护:上述列表的深基坑位于现有生产厂房内,场地狭窄,会存在与生产交涉降效情况,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难度。 (3)托梁拔柱:原加热炉南面需要拔掉3根厂房柱,按照先支护、再加固、后拔柱、最后开挖的顺序进行施工,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难度。(备注:现有柱基础深度约:-2.6m深) (4)热轧加热炉项目的深基坑(约51m×19.2m)约-9m深,与连铸机辊道基坑、炼钢厂房西扩相互干涉关联,按先深后浅原则,必须先施工热轧加热炉项目深基坑。由于加热炉项目与炼钢建安工程是不同的工程项目,会出现相互协调及等待降效的问题。具体布置详见总图 (5)本项目为原有生产系统的改造性施工,施工存在不停产的情况下进行,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现场的复杂性,考虑采取必要的防护及安全隔离措施,投标综合单价包括全部措施费(包括基坑抽水)、部分改扩建施工在不停产情况下完成的降效费,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施工过程中不额外签证调整。 (6)加热炉TOP点前软水管路布管、1#操作台移位及施工区域压缩空气、水路迁改为前置项目,需提前开工,涉及的二次进场等费用,投标方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施工过程中不额外签证调整。 (7)本项目设备、材料供应方式参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8. 材料与设备”条款。 (8)施工工期为 360 天(日历天),开工日期从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第二天起算。 (9)建设地点:玉林龙潭产业园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已办理换证的供应商须具有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未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有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冶金系统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500万元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民用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经验)。 3.5.2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3 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的执业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13-22)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第二会议室,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