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项目(项目招标编号:KLFCG232011)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项目 2.2工程概况: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包括混凝土联锁地砖采购(生产)、地面铺设基础施工(含素土的压实、钢渣层(钢渣使用防城港钢铁基地自产钢渣)、土工格栅施工(土工格栅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领用(基地内))、砂垫层施工(厂区内取砂)等施工内容)、混凝土联锁地砖施工安装(含C50混凝土联锁地砖铺设和边缘约束)。详见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项目图纸、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及要求: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包括混凝土联锁地砖采购(生产)、地面铺设基础施工(含素土的压实、钢渣层(钢渣指定使用防城港钢铁基地自产钢渣)、土工格栅施工(土工格栅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领用(基地内))、砂垫层施工(厂区内取砂)等施工内容)、混凝土联锁地砖施工安装(含C50混凝土联锁地砖铺设和边缘约束)。中粗砂(海砂)垫层所用海砂由招标人提供,本工程推荐采用桂科混凝土公司生产的预制混凝土联锁块(在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前提下,同等供货条件,应优先选择推荐产品),预制混凝土联锁块单价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询价,综合单价需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另外计取。本工程施工用钢渣指定使用防城港钢铁基地自产钢渣,由投标人向柳钢环保公司采购(2元/吨(不含增值税),不含装车运输费用),钢渣装车地点在防城港钢铁基地内钢渣场,投标人负责装车、运输、卸车、保管以及分筛级配,投标人在投标时价格需综合考虑。 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1)混凝土联锁地砖采购(生产)、地面铺设基础施工(含素土的压实、钢渣层(钢渣指定使用防城港钢铁基地自产钢渣)、土工格栅施工(土工格栅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领用(基地内))、砂垫层施工(厂区内取砂、取土按3公里计算,不予调整)等施工内容)、混凝土联锁地砖施工安装(含C50混凝土联锁地砖铺设和边缘约束),按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项目图纸施工,详见附图。 2)施工过程的所有措施; 3)施工所需的临时组装场地及吊装场地的平整,使用结束恢复原貌; 4)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设备包装材料等垃圾(金属材料除外)均由投标人负责运出厂区自行处置,金属材料垃圾运送至厂内指定位置。 5)招标人以现有场地(标高5.4m)交付,施工方进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所涉及的土方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勘测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进行算量报价,投标人需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场地清理及平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本工程土方弃土地点在基地内发包人指定区域(运距按3km算,超过3km不再调整)弃土必须合法合规处理,弃土前需招标人现场确认后方可弃土,场地中如有煤粉物料,则由承包人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基地内,运距按3km算),且由此发生的排污费、排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另外计取。原真空预压区施工方在素土标高的基础上进行压实,不平整部分取土回填。 6)砂垫层、钢渣层施工,施工方在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点取砂和钢渣(由投标人向柳钢环保公司采购(2元/吨(不含增值税))),取砂和钢渣所用的工程机械、装车、运输、卸车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和让利比率中,运距按3km以内计算。 7)路面铺设完成后需使用22t及以上压路机进行压实。 8)依据设计及规范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检范畴的,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及让利比率内,不做调整。 9)未尽事宜详见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2#煤场地坪硬化项目图纸、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 特别说明: (1)本工程属边建设边生产的施工环境,施工需以配合生产为主,存在分段施工,施工区域围挡需与生产所用场地隔离,施工结束后需拆除。现场相关措施需投标人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室外场地标高5.3m。招标人按标高5.4m标高交付,土方由投标人清理,进行平整。达到压实系数后,再铺设联锁块。 (3)本工程周边已有建筑(构)物,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对现有建筑物造成损坏,如有损坏投标人须进行恢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5要求工期:工期300日历天(工期从招标人签发开工通知要求的开工日期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已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超过500万道路或联锁块相关工程业绩(需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2 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的执业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1月19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24年02月0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会议室,2024年 02 月 04 日10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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