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冲孔住宅区(二期)工程设计
二、项目编号:GKQZB2016030
三、工程规模:冲孔住宅区(二期)工程拆迁户自建部分建筑面积101732.76平方米,新建道路面积30823.568平方米,附属设施面积120平方米。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09时00分
六、评标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
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拾玖万壹仟元整(¥891000.00),
工期:在签订合同书后21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21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艾达(职称证编号:1415532,注册建筑师编号:12400374)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宏业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玖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901500.00),
工期:在签订合同书后21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21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黄晓冰(职称证编号:0001623,;注册建筑师编号:124500377)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诚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拾捌万壹仟元整(¥881000.00),
工期:在签订合同书后21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21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梁岗(职称证编号:0102811,注册建筑师编号:2974500501)
八、公示期: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8日
九、说明: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异议电话:0770-2821514;传真:0770-2831062。
投诉电话:0770-2863266;传真:0770-2861933。
3、异议和投诉书面要求: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日期:201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