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灭火救援机器人采购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灭火救援机器人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G20161030 三、项目内容:灭火救援机器人2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9月1日http://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10时00分 七、评审小组成员:肖明、何际跃、张燕飞、王小乔、陆海鹏 八、评标结果: 中标人:安徽沪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肆仟元整(¥2454000.00) 交货期:自中标日起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及完成上线交付使用 中标人地址:安徽马鞍山市九华西路1号 九、中标结果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1.采购人: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人单位联系人:曹智武 ;联系电话:13768008625 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市消防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联系人:梁莉萍,联系电话: 0770-2821504。 十一、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主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0-2821504 传真:0770-283106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