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移动式中倍数泡沫发生器采购项目进行了国内邀请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移动式中倍数泡沫发生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Y20161033 三、项目内容:移动式中倍数泡沫发生器4门。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8月22日发出投标邀请函。公告媒体:广西科联招标网(www.gxkl.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5时30分 七、评审小组成员:王晶禹、潘仕龙、李宁宇、黄彩立、陆海鹏 八、评标结果: 中标人:上海天本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贰仟元整(¥592000.00) 交货期:自中标日起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及完成上线交付使用 中标人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3035号125-9室 九、中标结果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1.采购人: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曹智武;联系电话:13768008625 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市消防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联系人:梁莉萍,联系电话: 0770-2821504。 十一、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主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0-2821504 传真:0770-283106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