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公共发票服务平台服务(目录外项目) 项目编号:GXGS2022-C3-011-KL 行政区域:河池市金城江区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10562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工 0778-2259597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60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工 0778-2105620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铜鼓巷10-13号
成交结果:
磋商小组名单(3人):阮湘、吴长彬、覃婉春(采购人评委)。 服务范围: 服务人数:15人。年龄在18岁至40岁之间,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服务人员形象气质佳,能热心耐心为办事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 1..派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税务局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税服务厅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派驻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服务行为规范为纳税人提供指导服务,按规定着装,悬挂工作牌,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对待纳税人态度和蔼、热情、诚恳,讲究文明礼貌,提倡日常文明用语,不说服务忌语。 3.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和上岗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或大声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税务局、纳税人的有关资料外传或带离工作岗位。 5.派驻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学习培训,以便及时的掌握税务政策的变化,服务好纳税人。 6.派驻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除了负责公共发票服务平台的现场日常咨询辅导服务外,还应根据需要配合税务局开展其它办税软件的现场运维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上门服务。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采购代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②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13350.0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