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
(1)对炼铁总厂 B 区料场加棚全封闭改造;
(2)采用彩钢瓦等材料对现有通廊、厂房 (含转运站等) 封闭改造;
(3)对胶带机、振动筛等设备密封改造;
(4)新增除尘或抑尘设施;
(5)新增洗车设施;
(6)配套给排水、供配电、仪表、监控、防雷、照明及消防、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7)炼铁总厂的B区料场大棚光伏设计大棚顶部预留 0.15~0.20kN/m2荷载 (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BAPV)项目料棚结构、荷载进行设计和施工,光伏部分不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光伏板载荷按照20 Kg/㎡(不含檩条)对料棚结构、荷载进行设计和施工)。
(8)原场地附属物干涉施工的设备、建筑等干涉物的移位、拆除及基础的施工。
(9)工程安装完成后的调试、培训、标识、性能验收、消缺、竣工验收等内容。
(10)技术服务直到验收合格,包括缺陷修复、质量保证期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11)利旧或须改造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测鉴定。
具体要求详见《柳钢B区原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技术规格书》。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人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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