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概况:广钢集团水渣堆场棚化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32000㎡,C型料库本体占地面积约为 14000㎡。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 C型料库,包含料库本体及其进出料系统,配套工艺设施、配套工艺辅助设施等;建设与C型料库配套的进料、出料系统、工艺设施、工艺辅助设施及超低排放要求配套的电气、控制、通讯、给排水、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控制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环保、安全、照明、通风、除尘、防雷接地、运输、马道等辅助设备、设施及其相关检修通道与平台等公辅设施。
2.2、建设规模:二期料场预留场地内的C型料库及其进料、出料系统,配套工艺设施、配套工艺辅助设施等,与C型料库、料库配套的进出料系统、工艺设施、工艺辅助设施及超低排放要求配套的电气、控制、通讯、给排水、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控制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环保、安全、照明、通风、除尘、防雷接地、运输、马道等辅助设备、设施及其相关检修通道与平台等公辅设施。料库本体长度:约200米,跨度:约70米。要求建设完成后C型料库、转运站、通廊等实现全封闭,达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全过程,实现全封闭,达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的全过程。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基础(包括桩基)、主体结构、屋面围护结构、以及配套的电气、控制、通讯、消防、照明、通风、除尘、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控制系统、总图运输及其配套的环保、安全、防雷接地、马道等辅助设备、设施的配套设计,包括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四大专篇等,包括设计、供货、保险、运输、卸船(车)及安装现场转运、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向招标方所在地安全监督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证书的办理等,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设计、施工内容,即为“交钥匙”工程。
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2.4、勘察范围
1)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
2)施工勘察(超前钻)
3)设计施工过程中必须的勘察工作
2.5、设计范围
1)二期料场预留场地内主要建构筑物 C型料库地基处理、基础(包括桩基)、承台、网架主体结构等设计。
2)C型料库大棚封闭式钢结构、四周围护等设计。
3)料库配套的进料、出料系统,即SZ1、SZ3转运站、SZ2平台及封闭式通廊,其基础(包括桩基)、承台、主体结构等设计。
4)封闭式通廊的封闭式钢结构、四周围护等设计。
5)配套工艺设施土建部分,即皮带机输送系统、抛料小车、半门式取料机等,其基础(包括桩基)、承台等设计。
6)配套工艺辅助设施,即降尘设施、除雾设施、洗车设施、检修吊装设施、排水设施、监控设施等设计。
7)与C型料库配套的进料、出料系统、工艺设施、工艺辅助设施及超低排放要求配套的电气、控制、通讯、消防、照明、通风、除尘、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控制系统、总图运输及其配套的环保、安全、防雷接地、马道等辅助设备、设施的配套设计,包括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四大专篇。
8)C型料库消防通道出入口设计。
9)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设计内容。
2.6、供货、施工范围: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7、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8、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工期计算方式参考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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