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废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J20153049(重二) 三、项目内容:《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一项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竞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16年3月2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fcgszfcg.gov.cn(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cgggzy.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招标网)上发布竞标公告。 六、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9时00分 七、结果:因参与竞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采购条件书及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废标。 八、废标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何水源;联系电话:0770-2633686 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沙企一级路东湾公司综合楼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联系人:梁莉萍;联系电话:0770-2821504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 十、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废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废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0770-2821504 传真:0770-283106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