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由广西金龙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营销的玉林市鑫盟公园丽景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西金龙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在项目工程东侧需要建设施工支护工程。现诚邀请贵公司参加玉林市鑫盟公园丽景项目东侧支护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玉林市江南片区秀石路南侧、江南路东侧。 建设规模:项目东侧靠民房段(170米长)从自然地面往下机械干式钻孔钢筋砼桩67根,平均桩身长度22.5米,桩直径1.2米,支护桩采取两道锚索和两道钢筋砼联系梁加固,桩间隔采取钢筋砼板结构。 要求工期: 80 日历天 招标范围: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图内东侧高边坡170m永久支护桩包含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购买4.1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原件前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二楼财务室(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北京时间15时整,地点为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可由投标人法人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 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4月8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西金龙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玉林市教育东路475号 四楼 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 邮 编:537000 邮编:537000 联 系 人:何庆林 (13977537084) 联系人:李静 电 话:0775-2688339 电话: 0775-2687688 传 真:0775-2699058 传真: 0775-3136759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水利电力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金龙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60477200000011 纳税人识别号:91450900589809688B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