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KLG20161089 三、釆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A分标:融合管理服务器安全接入网关议管理控制平台真智能导播系统套写双顶麦克风流各1台(套),视频会议终端软件25套;B分标:烘箱、压差法气体渗透仪各1台;C分标:徕卡电动体视显微镜1套;D分标:高压灭菌器、生化培养箱、低温冰箱、溴甲烷浓度测定仪、高压蒸汽灭菌器、公共场所检测系统、液氮存储系统、研磨仪各1台(套);E分标:车载X射线透视机2台、放射车辆防护改造2项;F分标:X线拍片机升级DR1项 、固液鉴别试验仪1台;G分标:全自动闭杯闪点仪1台;H分标:全自动微量滚球粘度计1台、全自动粘度/密度仪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釆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30.5万元;B分标: 40万元;C分标:40万元;D分标:33.9万元;E分标:66万元;F分标: 45.4万元;G分标: 48.6万元;H分标:8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釆购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6年5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 5月31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2. 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釆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3100元整;B分标:4000元整;C分标:4500元整;D分标:3500元整;E分标:6600元整;F分标:4600元整;G分标5000元整;H分标:84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4日9时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14日9时,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 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 釆购人名称: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黄科长 电话:0771-5590221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38号 2. 釆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刘鑫莹 联系电话:0771-2273368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杨春健 联系电话:0771-2273830 邮编:530007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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