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公告如下 : 一、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LHCG20161048 三、采购项目内容:医用供氧器材一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检察机关在公告期间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 _0778-2302718_)。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 1 日17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_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__ 银行账号:_2114810029300064535___ 联系方式: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 _0778-2301278_)。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 4 日上午10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递交下述原件,并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出据确认清单,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拒收投标文件或按无效标处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 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 检察机关在公告期间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在本公告起止时间内有效);(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6年1月—2016年6月份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7 月 4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采购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黄副院长 联系电话:0778-5828571 地址:大化县大化镇新民路十巷五十四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秀英;联系电话:0778-2105620 传真:0778-2105620 地址:河池市铜鼓巷兴达家园二楼(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河池分部) 3、监督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582766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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