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东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二、项目编号:GKQZB2016036 三、工程规模:总规划面积1000公顷。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09时00分 六、评标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 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投标报价: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规划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李俊玮(注册规划师编号:CH20114500210)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投标报价: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1575000.00),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蓝田(注册规划师编号:CH20154500369) 第三中标候选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规划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王万军(注册规划师编号:CH20124500227) 八、公示期: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30日 九、说明: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异议电话:0770-2821514;传真:0770-2831062。 投诉电话:0770-2863266;传真:0770-2861933。 3、异议和投诉书面要求: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日期: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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