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广西新未来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 地址:北海市工业园区新未来信息产业园 邮编:536000 电话:0779-6802522 传真:0779-6802500
贵公司关于防城港市IT小镇项目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编号:KLFCGG20151046)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6年1月7日下午收悉(落款时间2016年1月6日)。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答复一: 经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发现中标人第1、2、3、4、16项投标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说明第六款有关内容,其投标无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废标并将重新招标。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