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LGNC2022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节 技术服务需求及要求 说明: 1、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 2、采购需求表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或指标、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响应无效。 3、采购需求表中未标注“★”号的条款为一般条款或指标、要求,未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发生负偏离的项数达4项(含)以上的,竞标无效。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响应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响应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5、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6、供应商所响应货物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响应,如有此类产品参与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现更改为:
第一节 技术服务需求及要求 说明: 1、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 2、本采购项目需求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仅作为评分标准,如带“★”号技术参数有1项以上(含1项)不满足的,设备性能配置分为0分。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响应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响应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4、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供应商所响应货物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响应,如有此类产品参与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日期:2022年6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 地 址:贵港市江南大道203号 联系方式:谢东慧 ,0775-6797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联系方式:叶杰萍,0775-4563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杰萍 电 话:0775-4563700 购买采购文件电话:0775-4563700 联系人:叶杰萍 邮 编:537100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