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热风炉工程 二、项目编号:KLFCG232004 三、招标单位: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海波 联系电话:0772-2995075 邮编:545001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大楼502室 五、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5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2项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国内新建高炉配套的顶燃式热风炉EPC总承包业绩,如果1个总承包合同含多座高炉热风炉系统总承包业绩,则按照合同实际体现的数量计算。业绩证明以EPC合同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合同或者技术协议中必须体现该项目的炉容,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现变更为: 3.5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1项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配套的顶燃式热风炉EPC总承包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以EPC或设计合同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合同或者技术协议中必须体现该项目的炉容,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5、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2项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国内新建高炉配套的顶燃式热风炉EPC总承包业绩,如果1个总承包合同含多座高炉热风炉系统总承包业绩,则按照合同实际体现的数量计算。业绩证明以EPC合同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合同或者技术协议中必须体现该项目的炉容,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现变更为: 1.4.1 5、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1项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配套的顶燃式热风炉EPC总承包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以EPC或设计合同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合同或者技术协议中必须体现该项目的炉容,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项目设计业绩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项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国内新建高炉配套的顶燃式热风炉EPC总承包业绩得1分,满分3分。如果1个总承包合同含多座高炉顶燃式热风炉系统总承包业绩,则按照合同实际体现的数量计算。 (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国内新建高炉配套的风炉EPC总承包业绩的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如果1个总承包合同含多座高炉顶燃式热风炉系统总承包业绩,则按照合同实际体现的数量计算。 (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 2.2.4项目设计业绩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项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配套的顶燃式热风炉EPC总承包业绩得1分,满分3分。如果1个总承包合同含多座高炉顶燃式热风炉系统总承包业绩,则按照合同实际体现的数量计算。 (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配套3000m³(含)或以上级别高炉的配套的风炉EPC总承包业绩的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如果1个总承包合同含多座高炉顶燃式热风炉系统总承包业绩,则按照合同实际体现的数量计算。 (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