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的委托,现对贵港烟草核心交换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2-G1-150-KLZB 项目名称:贵港烟草核心交换机采购项目 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核心交换机2台、核心交换机业务板卡4块、汇聚交换机4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到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并具有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须的资质、资金、设备、技术和专人人员,具备合法资格。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7、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广西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22年8月22至2022年8月2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购。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②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2022年9月19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9月19日9时00分后,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六、公告查询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378号 联系人及电话:谢工,0775-2929762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项目联系人:叶杰萍 联系电话:0775-4563700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2777669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附件一: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招标人): 本单位郑重承诺,经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我单位近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裁决判决,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在采购相关违法失信名单和不良行为处罚限制、禁止期内。在采购项目开标前,若发现我单位存在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条件所禁止的不良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