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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榕木花岗岩饰面石材矿安全技术咨询服务(GXKLG202311002)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03 16:27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榕木花岗岩饰面石材矿安全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编号GXKLG202311002)的潜在投标人应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24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矿山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榕木花岗岩饰面石材矿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GXKLG202311002

项目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榕木村

矿山概况

开采矿种:花岗岩。

产品方案:饰面石材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建筑用砂。

矿山地理位置:矿区位于梧州市30°方向96km、贺州市130°方向直距40km步头镇榕木村南东约3km石古岐附近,隶属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管辖。

矿区范围坐标、面积、开采标高:中心点坐标: X=2670493,Y=37587845,即东经111°51′51″,北纬24°08′04″,面积0.3587km²,开采标高+1175+800m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50万m³

矿山服务年限:27.6年(含1年基建期)。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

服务期限:27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招标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初步设计

本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矿山设计利用资源量、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计算矿山服务年限,说明开拓运输方案、开采方式及工艺、总平面布置、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节能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矿山安全与职业卫生、经济效益进行简要评价。

(二)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目标矿山露天开采项目;评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目标矿山露天开采系统、辅助设施及安全管理等内容。

(三)安全设施设计

本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采方式、开采范围、开采顺序、采场最终边坡要素、露天开采境界、采矿工艺、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开拓运输系统、主要采运设备、基建工程和基建期、采矿进度计划、排土场、矿山截排水系统、矿山通信及信号系统、矿区总平面布置、矿山供水水源、工程总投资、专用安全设施投资。

(四)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

在工程勘察的基础上编制,满足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的基本要求。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满足编制安全预评价的基本要求。

质量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实施权限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实施权限的通知》(桂应急发【2022】49号)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安全设施审查的批复意见

成果文件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边坡稳定性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报告,并提供经评审合格的《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边坡稳定性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文本(审定稿)资料一式8份(另电子光盘一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 按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内的、3.安全评价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2.2业绩要求:无要求。

2.3财务要求:须持有2022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壹年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

2.4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安全评价单位须具备有效安全评价资质联合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按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内。

2.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安全评价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院投标。

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113日至2023年11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虎林大厦四单元四〇一室。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城东支行

   号:450501647401000014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409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15号筑梦城14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桂东广场

邮编:542699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传真:0774-513888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虎林大厦4单元401室

邮编:542899

联系人:黄工

电话/传真:07745275008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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