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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果皮箱采购(DMZC-GKZB-201511)质疑答复书

时间:2015-10-12 16:39 作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点击:

 质疑人:徐州市万德福公共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三涛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张集轻工业产业园

代理人:陈翠梅

联系电话:15994322298

 

质疑人于2015928日上午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函》,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果皮箱采购 DMZC-GKZB-201511)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认为:

1、根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果皮箱采(DMZC-GKZB-201511)更正公告一:第二条更正事项:第(四)条“提供的样品必须与招标标文件中文字描述的材质、颜色、功能、款式相符,样品上不能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品牌等标识,否则视为无效样品。”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所以应该废标。

2、根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果皮箱采(DMZC-GKZB-201511)更正公告一:第二条更正事项:第(一)条(10)“灭烟板采用厚度≥0.8mm拉丝不锈钢经冷拉伸模具冲压一次成形,表面同时带有灭烟孔与烟蒂投递孔,外圈装有防护罩,下方安装有铝合金自动回位抽拉式烟灰盒,果皮箱上盖部分安装灭火装置”。”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所以应该废标。

3、根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果皮箱采(DMZC-GKZB-201511)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求:(3)“果皮箱颜色为棕红色金属仿木纹颜色。上盖为穹窿形(中间高四周低)造型,弧顶面增添更多棱角面,周边设计有内卷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所以应该废标。

4、代理机构发到各投标人公司邮箱的果皮箱样品图中的特征。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所以应该废标。

5、投标人的样品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提供样品,在评标过程中必须对样品进行符合性审查,样品做工的精细度、材质、颜色、功能、款式等,只能通过样品展示出来。如果不按照招标要求采用合理评审,还不如不提供样品。

我中心于2015928日收悉。针对上述质疑问题我招标中心召集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当事人调阅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和评标资料并认真进行了复核,现做出如下答复:

1、关于“质疑1”:评标委员会经过对中标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样品进行复核评审,发现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样品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材质、颜色、功能、款式的文字描述不相符,根据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中★七、样品:“2、提供的样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材质、款式的文字描述相符,样品上不能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品牌等标识,否则视为无效样品”的规定,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样品为无效投标样品,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详评。中标供应商:张家港市成胜环洁有限公司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浙江旭杰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样品为有效投标样品。取消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依据评审综合得分的高低排序,推荐广西城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关于“质疑2”:经核实,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样品完全响应本项目更正公告一中,更正事项(二)技术参数要求二、材质及技术参数说明(10)“灭烟板采用厚度≥0.8mm拉丝不锈钢经冷拉伸模具冲压一次成形,表面同时带有灭烟孔与烟蒂投递孔,外圈装有防护罩,下方安装有铝合金自动回位抽拉式烟灰盒,果皮箱上盖部分安装灭火装置”,为有效的投标样品。

3、关于“质疑3经核实,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求二、材质及技术参数说明1、主要技术指标:(3)“果皮箱颜色为棕红色金属仿木纹颜色。上盖为穹窿形(中间高四周低)造型,弧顶面增添更多棱角面,周边设计有内卷边”,此项内容并未标注★号,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条款。

4、关于“质疑4”:经核实,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果皮箱样品图仅为参考,并未标注★号,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条款。

5、关于“质疑5:本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各投标人各方面的指标取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分标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评审。对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和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中标原则“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售后服务、业绩信誉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不可能单凭投标人提供样品做工的精细度、材质、颜色、功能、款式等来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该公司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该公司此项的质疑。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回复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

邮编:530007

联系人:梁尉

电话:0771-2203960

传真:0773-2273500

答复日期: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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